浙江大学学科会聚系列论坛之“双脑计划”—— 人工智能与法学论坛(第3期)顺利举办

发布者:陶然发布时间:2019-05-24浏览次数:711

201958日,浙江大学学科会聚系列论坛之“双脑计划”——人工智能与法学论坛(第3期)在浙江大学之江校区主楼203会议室顺利举办。本次论坛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人工智能与法学”创新团队、之江青年法治建设与制度创新研究中心共同主办,来自浙江省检察院、杭州市互联网法院、科大讯飞、阿里巴巴等多家单位,以及法学院师生共同参与了研讨。

论坛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赵骏教授主持,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周江洪教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杭州互联网法院杜前院长做论坛致辞。周江洪常务副院长指出法学在人工智能时代面临诸多新的问题与挑战,法学教育也面临改革,如果法学不研究人工智能,将会被时代抛弃。杜前院长指出人工智能在应用过程中存在的数据与计算模型不统一的问题,并简要介绍了在当前法院中为什么需要人工智能、人工智能的应用路径、现实与展望四个层面的问题。

论坛第一阶段,由浙江大学文科领军人才王敏远教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处劳伟刚处长、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区政法行业盛马宝总监、阿里巴巴集团共道科技机器智能部产品经理李博杰分别做主旨报告。

王敏远教授从刑事诉讼法学角度出发,深入分析并提出了当前人工智能时代法学研究面临的三个基本问题:刑事诉讼法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刑事诉讼法学与人工智能的关系、人工智能背景下刑事诉讼法学该何去何从?劳伟刚处长向在座嘉宾详细阐释了当前检察机关的信息化时代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对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架构做了简要介绍,并指出当前信息时代下检察机关的关注点所在。盛马宝总监重点介绍了人工智能技术在当前的应用与发展,并指出AI核心技术与司法实践业务的有效连接,能够进一步提升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李博杰经理主要介绍展示了NLP技术及现有的自然语言处理系统在法律中的实践和应用前景,并指出算法研发过程中最基础和关键的环节——数据获取,所涉及的诸多问题,均与司法密不可分。

论坛第二阶段为法学院师生专题报告,分别为李世阳副教授的“人工智能视角下“机器不能被骗”规则的检讨”、王钰助理教授的“生命权冲突的紧急状态下自动驾驶汽车的编程法律问题”、焦宝乾教授的“基于案例的人工智能法律推理初探”、胡敏洁教授的“社会保障行政中的个人信息利用及其边界”、何怀文教授的“开发商对有条件自动驾驶汽车致害的法律责任”、王冠玺教授的“人工智能与平等权”、陆青副教授的“数字身份及其法律规范”、郭喨博士后的“人工智能司法的可能性及其限度”、博士生马路瑶(代叶良芳教授)的“人工智能是适格的刑事责任主体吗?”。报告围绕自动驾驶汽车法律机制、人工智能法律推理、个人信息利用、平等权、数字身份、人工智能司法等诸多问题,大家各抒己见,展开了一场技术与法律间的纵横博弈与辩析。

赵骏教授对本次论坛进行最后总结,并感谢与会嘉宾的精彩分享。在四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各位学者知识积聚、思想碰撞,共同探讨下一步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与智能时代下法学研究的方向。